野字輩

近來無法言語,只能說些無聊事。

話說今天跟老友綿和康吃飯,剛好談及美少女戰士,我說為甚麼 Sailor Saturn 的名字會譯作土萌螢,主要角色譯名卻都有個「野」字(按:其實是錯誤的,因為外部太陽系四戰士的名字--如天王遙、海王美智留和冥王雪奈--都不是按這樣排名);然後康突然說:「哦……吉……野……家……」

結果,我也不甘示弱:「殷……野……王……」

真的很無聊。

安妮不是公主

說的是 Lady Anne,也就是 Richard III 的王后 Anne Neville。

Anne Neville 曾經是侯爵的女兒(父親是 Richard Neville,也就是 Warwick the Kingmaker),然後是王太子妃(Henry VI 的獨生子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再成為公爵的妻子(第二任丈夫是 Richard Duke of Gloucester),臨終卻是王后身份。可是她從來都不是公主啊!(但她是 Princess of Wales,因為她是 Prince of Wales Edward of Westminster 的妻子)

話說,期待已久去看香港話劇團的《李察三世》(要知道我是皇上的超級粉絲!),倒是意外地有那麼多入場觀眾--當然是因為 HKREP 本身或 King Sir 甚或是林保怡的緣故,結果,讓我側耳聽到附近觀眾的對話:

  1. 「都不曉得他們說甚麼。」
    我承認莎翁的劇作有點難明,但《李察三世》整個故事背景更難明。要看一齣話劇便能明白歷史背景的確難如登天。
  2. 「安妮只出場一會就算了,沒了下文嗎?老爺又死了老公又死了,究竟誰是誰啊……」
    安妮的出場只用作側寫李察三世的冷酷無情,為了權位引安妮上釣,後來在得到王位後又殺了她(事實是,Anne Neville 是在獨生子死後才病死的)。又,她的第一任丈夫是 Lancaster 家族的王太子 Edward of Westminster,丈人是 Henry VI,Edward 是在 1471 年的 Battle of Tewkesbury 中被殺,而 Henry VI 則死於倫敦塔。
  3. 「王后不是那個伊莉莎白嗎?那瑪嘉烈又是誰啊?」
    Elizabeth Wydeville 是 York 家族的 Edward IV 的妻子,而「瘋子」Margaret of Anjou 卻是 Henry VI 的王后。Margaret of Anjou 在 Henry VI 死後被囚,直至 1475 年回到法國為止。
  4. 「要 King Sir 上上落落讓人攙扶,實在不行。」
    King Sir 一拐一拐是劇情需要,因為莎翁心目中的 Richard III 是個有著 “withered arm, limp and crooked back of legend” 的醜陋瘋子。

說起來其實有點複雜,難怪觀眾會一頭霧水啊!

“The Accidental Husband” (2008)

The Accidental Husband相約 M 來我家看 DVD --由於上次在亞馬遜得金買了幾隻 Colin Firth 主演但沒在香港上畫的電影,所以打算跟同是粉絲的 M 一道觀賞;千挑萬選之下終於決定看 “The Accidental Husband”。(另外兩齣是 “Easy Virtue” 和 “Then She Found Me”)

心想是愛情喜劇嘛,豈料發現看似是男主角實際是大茄的人又一次發生老婆被搶事件。

由 “The English Patient” 開始到 “Shakespeare in Love” (雖然最後他還是得到了 Viola 的人但得不到她的心)到 “BJ1″(他的老婆跟 Daniel Cleaver 碰上了)到 “Love Actually”(Jamie 一開始是為了治情傷才遠走高飛的啊!)似乎逃離不了這樣的命運,難道他是天生那種「看來很糟糕所以老婆會走掉」的樣子嗎?很慘耶……

不過 M 說,寧願看他木獨的,也不願意看到他說喜歡男人啊!(說的是 “Where the Truth Lies” 和 “Mamma Mia!” 而已,”St Trinian’s” 不算啊!)

話說回來,電影內容其實有點牽強,電台「訴心聲」女主持 Emma 在婚前突然發現自己已婚,因而致力找回那個名義上的「丈夫」Patrick 簽字確認婚書無效,到後來她竟然戀上了那個本來因失婚而戲弄她的 Patrick 而出軌……有點兒戲不是嗎?Patrick 要作弄 Emma 何嘗沒有辦法,沒必要用這種足以洩露自己身份的方法吧!他明明失戀了,始作俑者是教唆別人逃婚的 Emma,後來卻竟又不自覺喜歡了她,即使她多麼漂亮可人,「分妻」之仇沒可能如此輕率遺忘吧!而 Emma 更不知所謂,自己已經談婚論嫁,與未婚夫 Richard 的感情亦非如斯淡薄,卻又在僅僅幾次見面無端愛上了那個所謂名義上的「丈夫」,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他們的戀情建基於欺騙--無論是 Patrick 對 Emma 的報復心態還是 Emma 以重重謊言欺瞞書商--他們最終竟得以開花結果,實在是「難得」的了。

最後 Emma 為了令當消防員的 Patrick 出現,於是在婚禮前弄了個小火觸動警報,又故意囑咐要讓明明不在該區當值的 Patrick 出更,整件事其實很無聊也很不合常理的吧!

題外話,中段 Patrick 帶著眾人前往小社區參加印裔家庭聚會,讓我們以為是在看 Pseudo-Bollywood 電影(頓時想起 “Bride and Prejudice”)。

又,一直覺得 Patrick 很面善,忍不住在 IMDB 查看,原來是 GA 裡給 Izzie 遺下巨款的心臟病未婚夫 Denny 啊!

生命中的巧合

不曾想起舊同學 K 也已有八年了吧!

說起來也有趣,其實我與 K 從不是熟稔的朋友,極其量只是會打招呼的同學,可是,年少的我不曉得何故,總是盲目地一廂情願以為大家會成為朋友。

我們的相識,也算是個巧合吧!記得第一年參加小學的集體朗誦,站在隔壁的便是 K(還是後來看到照片才倏地想起的事情),要知道小學時與隔壁班別交流機會不多,朦朧印象中我們的談話也只是一句起兩句止而已。直至第二年的暑假,我與家人搬往新建的屋苑,K 才又恰巧成了褓姆車的鄰座。

然後,我開始固執地相信,我與 K 之所以成為朋友,的確是一種難得的巧合。

自此以後,我熱衷於尋找我倆相似的地方,故意購買相似的文具,選擇同樣的課外活動,參加同一個輔導小組,看似巧合,其實只是自找的錯覺。後來即使成了同班同學,也是各有各的生活圈子。

強求而來的友誼,最終當然以疏離告終。我與 K,終歸也只是萍水相逢的同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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