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芯軼事

話說,本人其實少用藥廠筆--所謂「藥廠筆」者,也就是由藥廠贊助,筆身印有其出品藥名、用以收廣告之效的文具--皆因本人對文具有特殊癖好,喜歡某些特定牌子,即使昂貴極了、又或是換多少次筆芯也在所不惜。

至於這次,我偏偏用上了藥廠筆(應該是被其銀色配桃紅的外表鬼迷心竅了),甚至在墨水用罄後特意前往文具店購買盛惠十元的筆芯,可是最稀奇不過的事了。

結果是:筆芯跟原廠的有少許結構上的分別,所以不能用。

下次我不會這樣「循環再用」的了,氣死人。

另有數則無聊事:

  1. 車底損傷,花了五百修車。
  2. 十年沒踏足山頂的人心思思去乘山頂纜車再乘巴士下山,卻忘了自己偶爾會暈車。
  3. 特別鳴謝 F 先生千里迢迢到大西北迎接被夜診折騰完畢的我(雖然被緩慢的巴士破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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