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King Charles II”(差點想直譯《查理斯二世》)剛剛說到回歸英格蘭年過三十的 Charles II 打算大婚,印象最深刻的倒不是他會迎娶天主教徒 Catharine of Braganza--結婚也麻煩過人,首先在 Catharine 的故國葡萄牙都城 Lisbon 行禮,到達英國後先以天主教儀式在宮中秘密行禮,及後再以聖公會儀式舉行盛大婚禮(為的是肯定 Catharine of Braganza 所生的孩子是婚生兒,擁有英國皇位繼承權--不過夫妻倆最終膝下無兒女)。
有趣的是,自 Henry VIII 最後一位妻子 Katherine Parr 以後至 1701 Act of Settlement 前差不多的皇后都是出生已是或以後轉為羅馬天主教徒的。James I 的皇后 Anne of Denmark 沒有公開宣認轉為天主教徒,但被受懷疑;Charles I 的皇后 Henrietta-Maria of France、Charles II 的皇后 Catharine of Braganza 和 James II 的皇后 Mary of Modena 都是生於天主教家庭的皇族女子。1701 年的 Act of Settlement 因應 Glorious Revolution 出現,原因是英格蘭自 Henry VIII 脫離羅馬教廷、蘇格蘭自 James VI(也就是後來繼承英格蘭皇位的 James I)以後成了新教國家後,政教合一,皇帝成了教會的最高領袖,所以為了排除成了天主教徒、已逃亡的 James II 與他的後裔繼承皇位的可能性,保障國家免於再一次陷入像 Mary I 和 James II 所帶來的宗教危機,所以在 William III 在位時,確立了 James I 的外孫女 Sophia of Hanover 和後裔的繼承權(William III 的英國皇位由其妻 Mary II 的妹妹 Anne 繼承,而 Anne 一生懷孕十七次,只有一個存活下來的兒子 William Duke of Gloucester,大概十歲時病亡;Anne 病故時 Sophia of Hanover 已離世,皇位由其子 George I 繼承),但大前提是繼承人或其配偶不得為羅馬天主教徒,但詭異的是若然與其他宗教--如佛教和回教--的信徒成婚卻不在此限。不過如今英國聖公會和羅馬天主教會商討合一,如能成事的話相信 Act of Settlement 又需要修改了。
說得好像有點離題,但我其實想說的是 Charles II 的二弟 James Duke of York,也就是未來的 James II。因為他的首任妻子 Anne Hyde 是當年陪同 Charles II 流亡海外的 Edward Hyde 的女兒,James II 在其姊 Mary Princess of Orange(就是 William III 的生母)宮中勾引了當時為 Lady in Waiting 的 Anne Hyde,竟然還懷了身孕,因此兩人秘密結婚了。 Edward Hyde 被人們誤以為借女兒鞏固權位(因為 Charles II 仍然未婚,James II 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而 Anne Hyde 後來誕下了兩個女兒,便是以後的 Mary II 與 Anne 了(未婚懷孕那次 Anne Hyde 誕下男嬰,不到三個月便死了)。不過重點是, 當 James II 回到英國被發現與 Anne Hyde 秘密成婚後,竟然以自己當時年輕為由(秘密成婚時為二十六歲)意圖賴帳,最終是 Charles II 威迫弟弟接受現實承認這段婚姻。所以嘛,這個故事教訓我們:一、甜言蜜語是信不過的;二、這個世界不會有第二對 Edward IV 與 Elizabeth Wydeville(Elizabeth Wydeville 本是 Lancaster 家族中人的妻子,丈夫在 War of the Roses 期間被殺,Elizabeth 為了兩個兒子的繼承權而求見 Edward IV,可是 Edward IV 竟看上了她,她不願意成為他的情婦,Edward IV 最終卻選擇與她秘密結婚,與 James II 不同的是,他後來在眾臣面前承認 Elizabeth Wydeville 是他的妻子--當然有說指他之前以同一手段與 Eleanor Butler 訂婚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自 Anne Hyde 以後,一直沒有英格蘭出身的女子嫁給繼承人,之後一位竟然是三百多年後的 Diana Princess of Wales(原來 Elizabeth II 的母親 Elizabeth Bowes-Lyon--也就是 我們所熟悉的 Queen Mother--是蘇格蘭貴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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