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讀生果報,看到一則勵志新聞如下:
無腳英兵創壯舉 過山渡海穿越英格蘭
他的雙腿齊膝截去,但一樣可以攀山越嶺,划艇渡海!英國退伍傷兵貝特頓(Nick Beighton)以驚人意志力,由英格蘭北端的蘭茲角(Land’s End)直達南端的約翰奧格羅特斯(John O’Groats),成為第一個以直線路徑穿越英格蘭的人,足足花了他28天。
貝特頓2009在阿富汗誤踩地雷被炸傷,雙腿截去。這次他跟三名隊友參加慈善越野挑戰,要靠雙手驅動的特製單車越過山嶺,見山過山,遇海渡海,划皮艇也划了100小時,全程長達1,100公里,28天後終於完成壯舉。
他說這次挑戰自我,是想證明身殘志更堅,一樣可以追尋夢想,「我的身體曾被炸散又接合回來,我想告訴大家,即使受了改變一生的重傷,也不能阻止你面對重大挑戰。」
英國《每日郵報》
愈看愈不對勁,明明 Land’s End 在英格蘭西南角,何來北端之說?而 John O’Groats 更非處於英格蘭--人家是在蘇格蘭東北角啊!
死心不息,終歸要找回英文原稿一讀。原來 Daily Mail 寫的是 “(Nick Beighton) became first person to travel length of Britain in a straight line” 啊!
不禁嘆氣,轉載來自英國的新聞,竟然連英國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大不列顛島 (Great Britain) 和英格蘭 (England) 也不能分辨耶!